各学系:
根据《东吴学院关于开展“落实立德树人 潜心教书育人”年度人物评选意见》(苏大东吴〔2020〕12号)、《东吴学院院长基金管理办法》(苏大东吴〔2025〕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落实立德树人 潜心教书育人”2024年度人物评选及奖励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范围包括教学(团队/个人)奖、管理先进奖和安全责任人奖。
(一)教学奖:团队0-2个,奖励金额为10000元/个;个人0-12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名。符合以下任一单项条件的教学团队或个人均可申报。
1.教学先进奖:申报者在教学方面取得重要成就,为教学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在指导学生竞赛或参加教师教学类竞赛方面取得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项。
2.教研先进奖:申报者主持的教学改革项目获省级及以上立项的团队或个人。
3.科研先进奖:凡本院教职员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东吴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教师。
(二)管理先进奖:个人0-3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名。
申报者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等方面勇于创新,取得良好的管理效能,为推动学院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三)安全责任人奖安全责任人0-5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名。
申报者富有主动精神,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多做贡献。
二、评奖程序
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申报人员需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应材料,所属党支部、系主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学院综合办公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影响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等在处理影响期内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二)已经获得学校及以上组织奖励的,或在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已经被计入酬金的,仍然可以申请。
(三)以下项目不列入院长基金评奖:
1.国家一级学会、研究会、协会等以下的社会团体的评奖;
2.教职工在校外兼职取得的荣誉;
3.文体活动、知识竞赛等非教学科研工作的奖项;
4.优胜奖、组织奖等奖项;
5.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四)院内多项奖励遵从就高原则,不享重复奖励。
(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者直接认定奖励。
对评奖过程中各级评审有违背学校相关程序规定和学术不端行为,教职工可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者请将纸质材料于4月22日之前交至1-201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duanwenwen@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22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