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通知,请各位老师在5月20号(周四)下班前在“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平台”中完成固定资产个人盘点。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苏州大学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固定资产保管人)》。
注意事项:
1、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在此次盘点范围。
2、盘点时,在使用状态的下拉菜单,选择“正常用”、“拟报废”、“闲置”、“拟报损”),一定要点击左下方的“保存并提交”按钮,提交当前页面的盘点结果。
3、按学校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能用尽用、减少报废报损。如有报废、报损的话:原专业学院资产,请与原学院资产管理员联系处理。东吴学院资产,请与学院院办联系65229218。
4、专业学院固定资产的调拨,等特化楼改造好之后再统一处理。
